为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根据《海南大学深化完全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海大党政办[2024]53号)和《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本选拔方案。
一、报名资格
2024级有意向自主选择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进行转专业的本科生不能参与选拔考核。
二、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初试+复试
考核以“初试、复试”的方式进行,综合各项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二)考核内容:
初试为笔试,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A1。
专业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考察学生数学基础课程知识掌握程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等。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复试分。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15日上午9:00-10:4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2日上午9:00,地点:海甸校区6教101
(四)成绩构成与选拔
本次考核成绩构成包括两部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 = 初试成绩名次*60% + 面试成绩名次*40%。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从前往后录取,录取名额为12人。本着为学生负责和择优的原则,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低于70和60分的学生将不予考虑接收(满分100分)。
三、上报与审核
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审核、公示、公布。
四、联系方式
6号教学楼103 匡老师
五、其他
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对未修课程进行补修,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课程情况处理。
本方案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海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0月12日